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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办公室工作制度
(2020年修订版)
1、负责伦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,并向主任委员报告;
2、负责受理伦理审查申请材料,告知申请材料需补充的缺项;
3、定期组织伦理委员会会议,一般每月安排1次伦理委员会会议,根据情况,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;
4、根据安排的会议日程通知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,在会议前将审查材料提交论理委员会委员预审;
5、负责安排会议日程以及会议记录;
6、根据审查结果准备评审意见,提交主任委员审核签发,及时将审查决定传达给申请人;
7、对所有批准的研究项目组织合适的跟踪审查,包括修正方案审查,不良事件报告审查等;
8、负责安排伦理委员会与申请者、委员、受试者之间的联系;
9、负责起草伦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,提交主任委员审定;
10、负责伦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工作;
11、就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为主任委员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;
地址:湖北省仙桃市南城新区沔州大道中段29号 咨询电话:0728-3220999(工作时间)/ 3220079(休息时间) 传真: Email:1187831096@qq.com